一、职务侵占可以公诉吗
职务侵占案是公诉案而不是是自诉案件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自诉案件主要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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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
2.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3.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,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
二、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
法律快车提醒您,职务侵占罪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。
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,包括动产和不动产。
所谓动产,不仅指已在公司、企业、其他单位占有、管理之下的钱财,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,如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。
就财物的形态而言,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,如厂房、电力、煤气、天然气、工业产权,等等。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占本单位财物。
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,包括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。
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,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。
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
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,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。
三、职务侵占会被公安拷打吗
职务侵占不会被公安拷打,职务侵占是有可能不立案,它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但要是嫌疑人职务侵占性质比较严重就要用法律惩罚对方。有犯罪事实,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
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。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。有犯罪事实,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。
1.要立案追究的,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。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。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,就不能立案。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条第1项的规定,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,但是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,就不应立案。
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,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,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。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、犯罪的具体情节、犯罪人是谁等,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。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。
2.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。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、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