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是如何处理的

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:
1.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,借记本科目(提取法定盈余公积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),贷记“盈余公积——法定盈余公积、任意盈余公积”科目。
2.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,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,借记本科目(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),贷记“应付股利”科目。
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,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,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,借记本科目(转作股本的股利),贷记“股本”科目。
3.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,借记“盈余公积——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(盈余公积补亏)。
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
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:
1.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;
2.提取法定公积金;
3.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;
4.所余税后利润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的方法向股东分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、二、三款规定,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。
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,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,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