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告案底几年消除

警告案底12个月消除。
通常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警告记录,会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以后才能消除,记分周期通常为12个月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,要是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话,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,还会实行累积积分制度,扣除驾驶证一定分数。
虽然交警书面警告记录能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消除,但交警开具交通书面警告单后,就表明违法行为人已经有交通违规的案底了。即使违法行为人去交警窗口处理了违法警告记录,但要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同一个记分周期内再次出现同样违法行为,同时再次获得书面警告的话,那两次违法行为就会被累计处罚款和扣分。
交通处罚不服怎么复议
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。申请行政复议时限,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,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。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:
1.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,也可以口头申请,口头申请的,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。
2.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,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3.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、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,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,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。
4.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5.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,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。